英国历史上著名的首相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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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首相是代表英国王室和民众执掌国家行政权力的最高官员,在英国的历史上曾出现了许多著名的首相,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人吧。

  英国历史上著名的首相

  老前辈

  温斯顿·丘吉尔,排名第一。

  丘吉尔生于1874年11月30日,1965年1月24日去世,保守党人,1940年至1945年、1951年至1955年间担任英国首相。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席卷欧洲时,丘吉尔作为英国首相在议会慷慨陈词:“我可以奉献的,唯有热血、眼泪和汗水。”

  他为盟国最后击败法西斯立下卓越功勋。

  《泰晤士报》认为,尽管他的第二任首相任期并不出彩,但丘吉尔在英国民众心中长久留下“英雄”形象。

  中生代

  “铁娘子”玛格丽特·希尔达·撒切尔,排名第五。

  撒切尔夫人生于1925年,1979年至1990年期间出任首相,保守党人。

  她是欧洲第一位女性政府首脑。在对外政策上,她主张加强西方联盟和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地位,开展东西方对话,密切与英联邦国家的关系,增进同第三世界国家的经济合作和贸易往来。

  撒切尔夫人1990年11月辞去首相职务。1992年6月被封为终身贵族。1993年5月任威廉-玛丽学院第二十一任名誉院长。2002年3月23日她宣布因健康原因不再进行任何公众演讲,退出一切社会活动。

  新生代

  托尼·布莱尔,并列排名第16。

  布莱尔出生于1953年5月6日,1975年加入英国工党,1997年至2007年出任首相。

  1983年,不满30岁的布莱尔当选为英国下院议员。1997年,当选工党领袖。

  布莱尔执政后,提出了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三条道路”新理念,致力于公共服务改革,发展经济,促进社会公正。在国内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方面颇有作为。

  在国际舞台上,布莱尔主张英国积极参与欧洲一体化进程,并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积极巩固与美国的特殊关系;重视改善欧盟与俄罗斯的关系。

  但是,布莱尔政府对美国“亦步亦趋”,追随美国出兵伊拉克,不仅造成工党政府声望和执政能力下降,也使工党内部要求布莱尔早日下台的呼声日趋高涨。

  2007年6月27日,布莱尔向英国女王递交辞呈,结束自己长达10年的首相生涯。

  进行时

  戈登·布朗,并列排名第36。

  布朗2007年开始出任首相,属工党。

  布朗1983年当选英国工党议员。此后,他历任工党苏格兰委员会主席,工党影子内阁财政国务大臣、贸工大臣和财政大臣。

  1997年5月,他在工党执政后出任英国财政大臣。

  2007年6月24日,他当选工党领袖并出任首相。

  不过,受英国经济复苏乏力、社会暴力事件增加、下院议员“骗补门”、竞选过程中“偏执门”等事件影响,布朗民众支持率下跌。

  英国首相名称由来

  1721年下院多数党领袖财政大臣,领袖罗伯特·沃波尔爵士被英王乔治一世任命为内阁首领,是为英国首相一职之始,[1] 但职位正式名称并非首相(Prime Minister),而是“首席财政大臣”。 此后,内阁通常由第一财政大臣主持,但不是绝对的,老皮特就是以掌玺大臣出任首相的。

  首相的地位和名称是1783年的小皮特内阁正式确定下来的 。1878年首相迪斯累里签订《柏林条约》时 ,首相名称第一次见于公文。早期,首相多由贵族议员出任,后来下院议员任首相者居多。1902年起形成首相只能由下院多数党领袖担任并由英王任命的宪法惯例。

  1905年,亨利·坎贝尔-班纳文爵士(Sir Henry Campbell-Bannerman)获任命为英国首相。在任命他的英王敕令上,首相(Prime Minister)一词首次出现,成为一个正式的英国官衔。至1937年《国王大臣法》颁布,首相一词始为法律确认。

  按照惯例,议会大选后,即由英王召见多数党领袖,任命其为首相并授权组阁。首相从本党议员中提出阁员名单 ,请英王任命。大臣分阁员大臣和非阁员大臣。参加内阁的阁员大臣只是政府中的部分大臣,阁员人数由首相确定,组成人数经常变动。参加内阁的除首相外,通常有外交、国防 、财政、内政等重要部门的大臣,不担负某一具体部门首长的大法官、枢密院院长、掌玺大臣,主管地区事务的苏格兰事务大臣、威尔士事务大臣、北爱尔兰事务大臣。内阁会议之前,首相有时就重要政策方针先召集少数亲近大臣开会讨论,称小内阁或内内阁。

  内阁职权主要包括:对提交议会的政策作出最后决定 ;按照议会规定的政策行使最高行政权力;协调和确定政府各部的职权。此外,在国家处于紧急状态时,有权采取紧急行动。 内阁下设各种常设委员会和临时委员会。除个别委员会外,其组成和职权范围均系机密,该届任期内不得泄露。办事机构设办公厅,主管安排议事日程,沟通内阁与政府各部等重要的内部行政事务。内阁会议由首相随时召集,议会会期内一般每周开会1~2次。会议内容保密,会上讨论不作记录,也从不进行表决,最后由首相按自己的观点归纳成决定。内阁成员对政府政策和行动负连带责任。不论阁员是否存在意见分歧,对外必须保持一致。

  应该首相制度的由来

  英国内阁的首脑。按惯例由英王任命议会多数党领袖担任。英国确立君主立宪制后 ,1714 年德意志汉诺威选帝侯乔治一世继承英国王位。他因不懂英语,不谙英国国务,1717年起停止参加内阁会议。

  1714年,英国女王安妮驾崩无嗣,在乔治一世的前面还有五十位血缘关系和安妮女王更接近的贵族,但他们都是天主教徒,不能继承英国王位,乔治一世则是血缘和安妮女王最接近的新教徒贵族,所以根据1714年的遗嘱继承英国王位,称乔治一世,成为汉诺威王室的第一位国王,也是一个母语是德文,而且无法使用流利英文的国王。他敕命辉格党领袖罗伯特·沃波尔为内阁首领,自己并不出席内阁会议。并从此开创了英国君主不出席先例,会议改由国王令一名亲信大臣主持,成为了英国首相制度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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