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政治视角下规范中国网络政治参与的探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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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政治参与是互联网时代人民当家作主和中国共产党民主执政的新形式,必须全面考量其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多维价值及作用机理:网络以信息平等自由的互动方式弥补了间接民主的设计原则与实行效果的不足,网络的自由度与竞争度使协商民主的形式更加多样、功用的发挥更加充分,网络表达方式引致的超强动员能力扩大了参与的外延,高效推进了公民政治社会化;与此同时,网络良莠不齐的信息资源、网络参与主体的实际能力差异和行为的非组织性、复杂性导致其必然存在诸多缺陷与不足,必须从认识、环境、制度等多个层面对其予以引导规范,不断拓宽民主执政的新路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民主政治视角下规范中国网络政治参与的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民主政治视角下规范中国网络政治参与的探讨全文如下:

  【摘要】网络参与成为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对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有积极作用,但也有着不容忽视的消极影响。探讨规范公民的网络参与,对于保证公民政治权利的正当行使,推动我国的民主政治的发展有着重大意义。

  【关键词】网络政治参与;民主政治;影响;规范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及其对人类生活领域的积极渗透,网络政治参与逐渐兴起。网络政治参与具有直接便捷性、平等开放性、隐蔽匿名性等特点,为社会成员参与政治生活提供了较方便的渠道,对推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但其也对现实的社会发展产生消极的影响。避免或降低这些消极影响,对推动我国的民主转型有着重大意义。

  一、网络政治参与对中国民主政治的影响

  (一)网络政治参与对中国民主政治的积极作用

  网络政治参与拓宽了民众利益表达的渠道,巩固了政权的合法性。马克斯?韦伯指出,任何一个政权要想长久维持就必须唤起其治下民众对合法性的信仰。网络参与以现代网络技术为依托,实现了公民与政府之间信息传递的高效化,完善了政治系统的传导与反馈机制。政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民的利益诉求以及社会中真实的矛盾构成,使得政策的制定更体现民意。以民意为依归的政策输出必然会提高民众对政权的认可与支持。

  网络政治参与强化了社会监督的效力。传统的社会监督依赖于一定的媒介或中间组织来实现,中间环节的选择性过滤,使得原本的社会监督显得无力为之。网络媒体的监督有利于增强社会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效力,“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在最大程度上最小化“黑箱”范围是民主政府不可推卸的职责,互联网的普及为政府事务的公开透明提供了技术支持,促使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二)网络政治参与对中国民主政治的消极影响

  网络政治参与的膨胀导致政治不稳定。互联网以其自身的直接性、快捷性和隐匿性的特点,激发了广大民众政治参与的热情,但是政治参与的扩大限度要和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政府控制能力等因素相适应。亨廷顿提出了著名公式:政治参与/政治制度化一政治不稳定。随着民众权利意识和政治参与意识的不断增强,我国当前政治体系所提供的制度化参与渠道很难满足民众的要求,不断积累的不满容易导致政治体系的不稳定。

  数字鸿沟的扩大会加大政治参与的不平等。N.卡茨曼提出了信息沟理论即“信息富有者”和“信息贫困者”存在的差距及其两极分化的趋势。数字鸿沟可以视为信息沟理论的进一步延伸和扩展。我国不同地域和群体间在接触网络便捷性方而仍存在很大差距,扩大了政治参与的不平衡现象。“信息富有者”能够利用网络便捷地表达利益诉求,“信息贫困者”只能依赖有限的传统的政治参与方式。政治参与中累积的无力感会导致政治上的不参与或参与冷漠,进而可能引发政治参与危机。

  网络政治参与的扩大可能会出现集体无意识的非理性。由于虚拟的网络空间的匿名性和去责任化,普通民众的政治参与行为会表现出盲从现象,可能会演化为集体无意识的非理性。集体无意识的非理性所带来的破坏作用是巨大的,“这是一场可能导致革命、战争或类似事物的瘟疫。”在这种不成熟的网络舆论环境下,会产生谣言、诽谤、人身攻击等情绪化的、非理性的参与方式,这些因素会加剧网络参与中的非理性成分。

  二、规范网络政治参与的路径探讨

  进一步拓宽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并予以制度化,缓解网络参与的压力。当前公民通过网络渠道实现利益诉求日趋常态化。政府部门应对现存的政治参与渠道存在的问题进行实质性的修复,要认识到政治参与渠道的供给不足对政治体系的稳定构成不容忽视的威胁。人大代表专职化、社会组织的发展、基层政权的直接选举对进一步扩大公民政治参与渠道,更好地吸纳、整合民众的利益诉求有着积极的作用,在目前参与渠道供应不足的情况下政府部门应该做出积极而有益的尝试。

  在法律框架下规范网络参与行为,建立网络舆情监测机制。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政府应保护公民白由表达的权利。披露社会中没有被筛选过滤的信息是民主化的必要前提。各级政府部门应高度重视网络平台上的民意表达,建立并完善网络舆情监测机制。借助这一机制提炼网络表达中的理性因素为及时的政策回应提供依据,并做出权威的信息披露。同时对散布谣言、诽谤他人、侵犯隐私等行为进行法律制裁。因此,我国要加强网络法治建设,以确保网络政治参与在民主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培育公共媒体,以信息与经验分享来弥合社会分裂。凯斯?桑斯坦认为,即便在民主社会中也应该培育公共媒体,使人们接触到多元的、未经过滤的观点和题材以减少人们走向极端的可能。公共媒体既不受国家或某个特殊群体的控制,也不以迎合受众为目的,能够对发生的公共事件做出权威的信息公布并能够赢得公民较高的认同和信任。在新媒体迅速发展的当今,只有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间寻找一个恰当的平衡点或者较好地整合固有的媒体资源,才能更好推动我国现阶段的政治转型。成熟的公共媒体应尽量消解网络参与过程中的“群体极化”现象,以更多的信息与经验分享来弥合社会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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