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务员法律常识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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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常识题在陕西公务员考试中占据重要的位置,需要考生多进行相关试题练习,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陕西公务员法律常识题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陕西公务员法律常识题一

  1、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权限范围,即按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何种行政案件有权受理,何种不能受理。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是( )。

  A、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

  B、行政机关的奖惩决定

  C、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D、行政机关拒绝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法定职责

  2、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遇到事实无法查清或查清事实所需成本过高的情况,依照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表现符合该原则的是:( ) /

  A、因缺少直接证据证实被告人有罪,法院对被告人做出无罪判决

  B、无法确定某犯罪行为是否超过追诉失效时,应当追诉

  C、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决定免于起诉

  D、法院在认定被告人犯有数罪或一罪之间存在疑问时,发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3、根据《宪法》规定,下列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共和制政体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

  D、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4、Jack,男,美国人,系该国政府一职员,2001年5月14日以旅游者的身份到中国旅游,6月3日,施某在乘坐中国某航空公司航班飞机飞往新加坡图中,因琐事而与领座一意大利人发生争执,遂用航班上的塑料餐叉将对方右眼刺伤致失明。

  关于本案是否可是适用我国刑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案的犯罪行为人是外国人,且受害人亦为外国人。依照属人管辖原则不适用我国刑法

  B、该案中涉案人员施某是外国政府职员,依照国际法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因而本案不适用我国刑法

  C、依照地域管辖原则,如果施某实施伤害行为时,该飞机正在中国领空,则本案应适用我国刑法,若在他国领空则适用他国法律

  D、施某杀人行为发生在中国的飞机内,是在中国刑法规定的领域效力范围内,触犯了中国刑法,应依照中国刑法论处

  5、宪政的基本精神是( )。

  A、建立有限政府

  B、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

  C、宪法是宪政的前提

  D、宪法能够得到严格的遵守和执行

  陕西公务员法律常识题答案

  1、答案: BC

  解析:

  中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形成了以列举式与概括式相结合为基础,排除条款为补充的行政诉讼受案体系。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 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 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综上选项中A、D项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的受案范围。C项内容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B项的内容是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故正确答案为B、C。

  2、答案: A

  解析: 关键词是“事实无法查清”、“有利于被告”、“判决”。B项不有利于被告;C项没有事实无法查清;D项没有判决。

  3、答案: D

  解析:

  国家政体大致划分为两类:君主制和共和制。共和制大致也可分为两类:贵族共和制和民主共和制。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属于民主共和制的政体,所以,C项说法是正确的。政体是指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即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来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也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只是一种会议方式,并不是一种制度,不能成为政体。可知,D项错误。

  4、答案: D

  解析:

  只有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才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不选B。在我国航空器内,无论飞行在何地,均适用我国刑法。因此选择D。

  5、答案: A

  解析:

  近代意义的宪政也称“民主宪政”、“立宪政体”,是指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

  宪政有三个特点:①宪法实施是建立宪政的基本途径;②建立有限政府是宪政的基本精神;③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政的集中表现。故正确答案为 A。

  陕西公务员法律常识题二

  1、下列甲乙关系不属于姻亲关系的是( )。

  A、甲是乙的表姐夫

  B、甲是乙的岳母

  C、甲是乙的养子

  D、甲和乙是妯娌

  2、我国国家公务员与所在国家机关之间的职务关系是一种( )。

  A、单方的行政法关系

  B、双方的行政法关系

  C、内部行政法关系

  D、民事法律关系

  3、下列诉讼权利中属于行政诉讼主体所具有的权利是( )。

  A、起诉权

  B、选择管辖权

  C、申请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权利

  D、上诉权

  4、( 不定项选择 )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

  A、受教育权

  B、劳动权

  C、人身自由

  D、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5、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些自然资源不能属于集体所有?( )

  A、森林

  B、矿产

  C、山岭

  D、水流

  陕西公务员法律常识题答案

  1、答案: C

  解析:

  姻亲是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具体分为:(1)血亲的配偶。指自己直系、旁系血亲的配偶。如儿媳、姐夫等。(2)配偶的血亲。指自己配偶的血亲。如岳父、夫之妹等。(3)配偶的血亲的配偶。指自己的配偶的血亲的夫或妻。如妯娌、连襟等。姻亲关系因夫妻离婚或夫妻中一方死亡、他方再婚而消失。C选项是由收养确定的关系,而非姻亲关系。故本题选C。

  2、答案: C

  解析:

  本题采用排除法进行分析。首先,公务员与国家机关之间涉及的是行政法律关系,不是民事法律关系,排除D;其次,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一方是行政机关,另外一方是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关系,国家公务员在履行公务的时候,并不是行政相对人,所以,既不是单方的行政法律关系,也不是双方的行政法律关系,而是内部行政法律关系。故本题选C。

  3、答案: D

  解析: 行政诉讼主体在这里是指在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即指原告行政相对人和被告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还包括第三人)。

  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司法审查中的原告必须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以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相对人相对应的行政主体没有起诉权,不能作为原告。同时也就没有在起诉时选择管辖的权利。故A、B错误。

  根据行政诉讼法44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被告可直接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无须申请,只有原告有申请权,故C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所以原被告均有上诉权,正确答案是D。

  4、答案: DE

  解析:

  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基本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具体内容包括:(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政治自由;(3)监督权。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E

  5、答案: BD

  解析:

  我国《宪法》第9条第1款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所以,矿藏和水流不能属于集体所有,但森林和山岭既可以国家所有,也可以集体所有。故正确答案为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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